博时富通一年定开债发起式为债券型-长债基金,根据最新一期基金季报显示,该基金资产配置:无股票类资产,债券占净值比121.64%,现金占净值比2.52%。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四川福蓉 科技股份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四川福蓉科技股 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 说明书》”)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 证券”)编制。兴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 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 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兴业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兴业证券作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福蓉科技”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人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可转债《受 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可转债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事项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基本信息 ①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②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③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④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⑤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 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 5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259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0 人。 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7,663.24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39,834.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08.66 万元。 ⑧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为 35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 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 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5,852.20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1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3 次、 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波君,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签署和复核了博通股份、正平股份、烽火电子、天润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贤,注册会计师,202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签署了上市公司片仔癀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波,注册会计师,201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波君、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波近三年 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波君、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贤、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李波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招标选聘定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 总额为 120.0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80.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务复杂程度确定,与公司上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基本持平。若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范围发生增减或业务复杂程度发生变化,授权公司经营层视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适当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截至上年度已连续十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 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完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达到财政部、国 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所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因此, 公司需要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及相关服务。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 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8-9 月通过邀请招标选聘程序公开选聘了会计 师事务所,结合选聘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公司拟聘 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 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序、 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并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选聘工作符合法规的要求,希格玛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 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因此,同 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72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88,555,6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8%;反对 239,6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弃权 126,2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5%。 二、重大事项的影响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属于公司经营活动下的正常调整,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兴业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 规定及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出具本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同时,兴业证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特提请 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变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